关于评选表彰广西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广西新华书网 2009-10-12
各市人事局、新闻出版局,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矿区)新华书店:
2009年12月9日是广西新华书店建店六十周年。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几代新华人发扬艰苦奋斗、服务奉献的革命精神,拼搏向上、爱岗敬业,为我区出版物发行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广西新华书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爱店、敬业”的新华精神,增强全区新华书店的凝聚力,促进我区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广西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评选范围:自治区、各市、各县(矿区)新华书店及其所属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新华书店系统工作的在职干部职工,且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年(已获得全国和自治区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1.先进单位: 全区10个,以各市新华书店为单位各报送1个候选单位。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报送1个候选单位。
2.先进个人:全区30名,每市以各市新华书店为单位各报送3名候选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报送3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华书店工作,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工作扎实,勤政廉政,率先垂范,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效益明显,业绩突出。能够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出版发行的各项工作部署,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及经营方式,拓展业务规模,提高营销和服务质量,主要经济指标或业务工作达到业内先进水平。
2.企业改革成果显著。能够按照全国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任务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变经营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突破,在构建现代出版物市场营销体系方面成效显著。
3.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依法实行特有工种职业准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科学的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创新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管理效果明显。
4.重视科技进步,积极发展先进生产力。在改进发行方式和使用先进技术方面取得成果,努力建设现代化企业。
5.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在职工队伍建设中,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明确的企业精神、企业理念和奋斗目标,完善的计划和制度。职工队伍稳定,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在文明生产、文明服务、行风及诚信建设上取得明显成绩,社会信誉良好。
6.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服务“三农”做出突出贡献。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出版发行事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牢牢把握图书发行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遵纪守法,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刻苦学习,钻研技艺,勇于创新,在门市管理、服务读者等项工作中,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在深化企业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增收节支方面成效显著。
3.在创新开展职工教育工作,做深入细致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4.围绕企业经营目标,努力开拓市场,扩大发行份额,在创新营销、开发市场、提升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5.在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制定、流程改造、创造发明、合理化建议和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在抢险救灾,防止重大事故,抵制不正之风,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以各市为单位,每市报送1个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和3名先进个人候选人员,并需排列顺序。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报送1个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和3名先进个人候选人员。
(一)推荐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层层推荐方法进行。
(二)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评选质量。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严格控制领导干部的比例。对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各评选单位要认真做好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统一制发的《全区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单位审批表》、《全区新华书店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和书面先进事迹(各一式10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先进单位的事迹材料在3000字以内,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在2000字以内)。所报书面材料同时通过网络报送电子版。先进个人应同时提交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同时报送照片数码电子版。
(四)2009年9月30日前各市将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工作计划以及联系人的姓名、电话报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10月20日前各市报送评选报告及推荐的单位、个人的有关材料。
四、奖励办法和经费
(一)表彰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全区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区新华书店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奖章及证书。
(二)表彰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由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五、组织领导和评选机构
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组成全区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各市新闻出版局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负责本市所辖各新华书店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李承武 0771-5516001
班焕成 0771-5516063
郭 莹 0771-5516002 13768519901
农克林 0771-5857846 13807809702
传真:0771-5516064 5516063
电子邮箱:
Guoying3330@163.com 550369729@QQ.com
banhuancheng@yahoo.com.cn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3号广西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530028
附件:1.《全区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区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单位审批表》
3.《全区新华书店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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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九月七日